📢健保署函示公告:自114年1月1日起,健保投保薪資逕行調整為28,590元,健保費率調整為5.17%。

📢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署函示公告:

主旨:因應基本工資調整,衛生福利部發布令全民健康保險投保金額分級表並自114年1月1日起實施。

說明:一、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19條第2項規定,投保金額分級表之下限與中央勞工主管機關公布之基本工資相同,基本工資調整時,該下限亦調整之。

二、本單位被保險人之投保金額未達全民健康保險投保金額分級表第1級28,590元貴署依規定逕予自114年1月1日起調整為28,590元申報加保。

三、健保費率調整為5.17%。

四、調漲後增加之健保費,本會將於114年1月份起繳費通知單並收114年調漲之健保費,請查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