詳情點入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網站說明 ↓
https://www.bli.gov.tw/0020185.html
1.申請期間:110年12月30日(星期四)至111年1月14日(星期五)止。(一)臨櫃:每上班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止,星期六、星期日不受理。(二)網路:110年12月20日(星期四)0時起至111年1月14日(星期五)24時止。(三)郵遞:110年12月20日(星期四)至111年1月14日(星期五)止,以郵戳為憑。
2.勞保被保險人紓困貸款申請人應具備的資格條件如何? (一)生活困難需要紓困。 (二)參加勞工保險年資滿15年(計算至受理截止日即111年1月14日止)。 (三)無欠繳勞工保險費及滯納金。 (四)未曾借貸勞保紓困貸款,或曾借貸已繳清貸款本金及利息。 (五)最高貸款金額為新台幣10萬元。
3.申辦地方:向各地土地銀行臨櫃辦理,或者用網路及郵寄申請。https://apply.landbank.com.tw/?fbclid=IwAR1-L-dCEWk1ER087j4k2uF2lmrSVJBGbm7fhtsN3_afrxBfR2o-p5tRHV0